| 攸县商务局对政协攸县七届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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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4 16:07 文章来源:攸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淡玉琴等五位委员:
您们在政协攸县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攸县屠宰场垄断竞争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县商务事业的支持。
您们在提案中建议:“引入2—3家屠宰场参与攸县猪肉市场竞争,打破攸县肉品市场垄断经营,鼓励价格竞争;让广大居民真正受益受惠。”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湘政发2008年35号)的第五条第二、第三点规定: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且本城市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下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经与省市衔接,认为攸县城关地区目前只能设置1家。另外,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等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
二、委员们提出提案后,依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商务局牵头,组织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畜牧局等6个有关单位,经过多次商讨,反复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政策规定及攸县实际,对全县城乡进行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规划设置,并通过了规划草案,规划草案中把攸县划分成7个辐射片区,设置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其中:城关片区范围设置1个县级生猪屠宰场,网岭片区范围设置1个县级生猪屠宰场;皇图岭片区、黄丰桥片区、峦山片区、新市片区、渌田片区分别设置一个乡级定点屠宰场。草案现已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在今年年底得以实施。
三、我县现有经营的屠宰场只有1家,不能满足县城镇及农村居民食肉需求,并且不符合市场竞争原则,因此,在设置屠宰场规划的同时,县商务局在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城关地区屠宰场整体搬迁,并进行提质改造;在网岭批准设立了1处县级屠宰场,皇图岭、黄丰桥批准设立了乡级屠宰场,有望在年底正式营运。
四、为降低猪肉市场价格,打破市场垄断,让全县消费者获益,我们在屠宰场规划草案中规定,允许所有屠宰场的冷鲜肉在全县范围内流通,以使猪肉保持在合理的价格范围之内。
五、为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打击非法窝点及病死猪肉在市场流通的力度,规范鲜肉市场流通体系。
六、为便于更好的管理好全县肉品流通市场,确保消费者利益,适应全县生猪屠宰场发展需要,我们设想成立专门的屠宰管理执法机构,在人员编制及经费安排上请各位委员给予我们支持,帮助我们鼓与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