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湖南攸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专题 >  正文
攸县鼓励投资若干规定
2007-05-22 16:21  文章来源:攸县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县内外投资商来攸县投资创业,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攸县投资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全县产业发展规划,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项目。
房地产开发和矿山采掘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矿山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可另行制定。
第三条 项目分类:
(一)一类项目: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含新、扩、改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类项目和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农、林、牧、渔、教、文、卫项目;首期实际投入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三产类项目。
(二)二类项目: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农、林、牧、渔、教、文、卫项目;首期实际投入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三产类项目。
(三)三类项目: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含3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农、林、牧、渔项目;首期实际投入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三产类项目。
上述工业项目固定资金投资强度不低于70万元/亩。
第四条 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惠
1、投资商利用荒山、荒地兴办开发性农业、林业项目的,缴纳报批费、植被恢复费和土地补偿费,可以提供土地给投资商,但不得抵押、转让、转租,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
2、生产性工业企业用地,可按固定资产强度给予企业奖励,投资强度为91万元/亩以上的,按上交县财政纯出让金70%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强度为81万元--90万元/亩的,按上交县财政纯出让金60%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强度为70万元--80万元/亩的,按上交县财政纯出让金50%的比例给予奖励。
(二)规费优惠
凡符合本规定的投资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代办县内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县本级财政的行政事业收费从企业正式办理落户手续之日起,至正式投产三年内,按下列标准收取:
1、属三类投资项目的,县本级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不高于最低标准的30%收取;
2、属二类投资项目的,县本级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不高于最低标准的20%收取;
3、属一类投资项目的,县本级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不高于最低标准的10%收取。
上述投资项目的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
(三)财政奖励按《攸县发展工业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条 鼓励发展工业园区总部经济企业。凡县内外客商在攸州工业园注册总部经济的企业,除享受本规定第四条优惠政策外,还实行以下奖励:
(一)正式投产后第一年,按企业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
(二)正式投产后第二年,按企业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三)正式投产后第三年,按企业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
第六条 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实行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属三类投资项目,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确定1名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联系和服务;属二类投资项目,确定1名县级领导负责项目的联系和督查;属一类投资项目,由县级主要领导负责项目的联系和督查。
(二)实行一站式办理制度。投资者的项目立项计划、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建设用地审批、建筑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设立企业所需要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全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三)实行绿卡保护制度。向外来投资者颁发《攸县外来投资商保护卡》,明确规定保护内容,持卡的投资者在我县范围内可享受特殊的保护,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环境。
(四)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的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检查,需将检查的内容、时间和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并严格控制参加检查的人数和次数。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和配合,多个部门均需对同一企业实行检查的,原则上要实行联合检查。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趣施行,县人民政府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为便于本规定的实施,由县发改、企发、财政、商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制定实施细则。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湖南攸县概况    2007-05-22 16:13
湖南攸县赴深圳上门招商成效显著    2007-05-22 16:07
湖南攸县乡镇1-4月份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通报    2007-05-21 17:32
湖南攸县县直机关1-4月份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表    2007-05-21 17:29
湖南攸县赴深圳上门招商成效显著    2007-05-21 17:27
湖南攸县当前生猪市场分析    2007-05-21 09:24
湖南攸县沙石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2007-05-21 09:23
湖南攸县数字电视技术方案通过评审    2007-05-21 09:22
攸县五部门联合整治娱乐场所首战告捷    2007-05-08 17:29
2007年攸县招商引资活动安排方案    2007-05-08 17:2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